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决定对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壹陆发汽运有限公司“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消纳、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的行为”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壹陆发汽运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6年8月12日11时0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D05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进入听证会会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