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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朱村街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7-12-19 09:59 来源: 朱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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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朱村街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行政监管的工作格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44号)和《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镇(街)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增住建函〔2017〕551号)等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同意,建立朱村街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文件精神,督促和检查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分析全街辖区物业发展形势、特点及规律,统筹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共性问题;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局面。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罗成彬(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召集人:罗新锋(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 礼(党工委委员)

      王法宇(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冠斌(办事处副主任)

      郭建平(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黄日坚(规划建设办)、马云飞(党政办、应急办)、何立峰(综合执法中队)、黄立基(派出所)、郑碧柳(市容环卫中心)、黄广志(安监办)、吴远扬(消防队)、朱焕波(综治办)、黎克敏(信访办)、石峰(环保所)、郭文源(司法所)、 钟志锋(国土所)、马荣光(监察室)、林影(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钟镇华(经济服务办)、莫汉文(食安办)、刘松泽(食药监所)、陈伟(出租屋管理中心)、左新强(文教办)、李志明(社会事务办)、廖莉萍(财政所)

      联合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分管物业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规划建设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联络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议事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五)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的调整

      (六)因欠缴物业服务费、调整物业服务费价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业主共有场地经营收益等引发的纠纷矛盾

      (七)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的争议

      (八)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九)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四、议事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成员,针对无法独立协调解决的物业管理重大难点问题,向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的内容,将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会议时间及地点参会人员等事项,通知各部门成员。

      (三)相关部门成员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认真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的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等。

      (四)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案。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一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

      (六)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总结上一阶段全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协调各部门成员反映的重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