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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万田花园以西地块1合作开发公告

    2024-09-14 17:56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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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万田花园以西地块1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HZKF-长巷村LX2024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100551号),资产占地面积159.949亩(106632.4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路公路北侧;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工业用地);

      4、合作期限:50年(含免租期8个月);

      5、合作利润底价:63000元/亩/年;

      6、合作利润收取方式:按每半年为一期收取,每期的起始第一日交付当期租金;

      7、合作利润递增方式:第1至第5年每年每亩6.3万元(以中标价为准,待中标后确定);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每亩6.8万元;第11-15年土地租金为8.8万元/亩/年,此后每五年在上一个五年的单价基础上递增10%,以此类推,固定收益计算的面积以项目用地的土地面积为准 ;

      8、交易保证金为¥300万元(叁佰万元正),交易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5日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埔支行;账号:360488001000003670;(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乙方逾期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交易双方应负责相关税费。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竞标单位必须是广州市区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千万元。

      2、竞标单位需获得新塘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该地块意向投资项目意见的函。

      3、自签订【新塘镇长巷村万田花园以西地块1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三年为项目建设期。

      4、合作期限超过三年的,自第四年的第一日起至合作期满,甲方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收取乙方管理费,管理费按本项目用地总建筑面积计算,则按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6632.4平方米×2.5容积率计算管理费收费面积。

      5、自签订【新塘镇长巷村万田花园以西地块1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300万元的建设保证金,甲方提供相关收据,项目用地的建设工程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6、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

      7、自《新塘镇长巷村万田花园以西地块1留用地开发合同》签订并交付地块后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地块自交付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作固定收益。

      8、鉴于广州增城科新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对此地块前期投入,竞得人须在竞得合作开发权(以收到成交确认书为准)后15日内需对广州增城科新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前期投入进行补偿。详见《长巷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合作固利润底价63000元//年,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0元/亩/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长巷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1016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合作方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有关补偿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长巷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长巷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5603382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