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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合作社大壆山二楼东厂房+9号商铺出租公告

    2021-05-11 12:48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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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合作社大壆山二楼东厂房+9号商铺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东华村新田LX2021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店铺,资产占地面积:大壆山二楼东厂房790.02平方米、9号商铺9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壆山二楼东厂房790.02平方米、9号商铺9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广深大道东166号、168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厂房、商铺);

      4、租赁/承包期限:3年11个月;

      5、交易底价:1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60000元;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129008518010000508;开户行:广发银行增城新塘解放路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合同最后3个月租金,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0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东华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租金不含税费,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整治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元(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田股份经合作社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2238013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