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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大敦村旧村卫生清扫保洁发包公告

    2025-06-10 16:50 来源: 新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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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定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大敦村旧村卫生清扫保洁发包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大敦村17个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街、路、巷、空地等的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洁(除市政规划保洁范围外,附清扫保洁区域图);

      2、资产保洁范围及用途:约60万平方米,大敦村17个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街、路、巷、空地等的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洁(除市政规划保洁范围外,附清扫保洁区域图),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3、承包期限:3年;

      4、交易底价:70000元/月(含税);

      5、发包价结算方式:按每月结算;

      6、发包价递增方式:无递增;

      7、交易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规定时间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大敦支行;账号:353605001000024270; (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8、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9、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逾期交纳租金,应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5‰计算违约金。

      10、发包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竞标方必须具备环卫清洁服务类企业,且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的清洁公司。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低于或等于底价有效,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大敦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619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生活垃圾需按先收集清运;

      2、对中标公司需有相应处罚条款,以保证环卫质量,并向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备;

      3、严禁参与新塘镇以外垃圾清运到我镇,需签订承诺书并向新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备;

      4、如遇政府接管此项目,承包方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详见合同。

      、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90233132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5年6月10日

      附件:大敦村旧村卫生清扫保洁合同初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