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府〔2018〕37号
各村(居)、镇属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小楼镇2019年度城乡医保筹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4日
小楼镇2019年度城乡医保筹资方案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件》(增医改办【2018】15号)和增城区2019年城乡医保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做好我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筹资各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机构
1.小楼镇城乡医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剑宁
副组长:陈锦镇
成 员:张灼彬(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安美玲(财政所)
王泽良(社会事务办)
周佩莲(计生办)
陈俏女(残联)
各村(居)挂村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劳动保障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灼彬同志兼任)。
2.小楼镇城乡医保筹资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陈文强(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龙雨玲(组织办)
陈丽花(财政所)
赖 婷(纪检监察室)
二、筹资标准
增城区2019年城乡医保筹资标准为955元/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其他各级财政总共补贴667元/人)。
低保户、五保户、军烈属、优扶对象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重大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医保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由增城区民政局给予解决;经济困难的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医保个人部分由增城区残联给予解决;2019年符合政策的计生纯女户和城乡失独家庭人员参加城乡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先由增城区计生局以户为单位划拨到纯女户户主和失独家庭户主的银行账户中,再由参保人自行缴费到村委账户进行参保。若参保人身份重复的,按照民政→残联→计生的顺序进行参保。
三、资金收缴
(一)原城乡医保人员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由所属的村集体进行代征代缴。
(二)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收缴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一10月31日。在缴费期截止时未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得参加2019年度的城乡医保。农民必须以自然居住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医保,而不能部分成员参加。有农村户口子女的60岁以上的农民,与子女分居的,必须跟随其中一个子女参加。
(三)农民个人缴纳的城乡医保费用由各行政村负责收缴,行政村在收缴城乡医保费用时一定要通过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核实参保人属于本镇村农业户口,且末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的农民可参加城乡医保;
(四)未入户人员和越南籍人员、因其他原因没有入户的人员不能参加2019年度增城区城乡居民医保(2Ol5年度以前已参合的无户籍人员除外)。
(五)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7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出生婴儿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越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参保任务
我镇2019年度参保人数为41317,参保率须在99.99%。各村参保扩面指标任务数详见附件。
五、报销标准项目
2019年城乡医保按2019年度相关标准执行(详见《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2018年度第一版》)。
六、职责分工
(1)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和协调本镇2019年城乡医保筹资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渠道动员城乡居民群众积极参保,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2)各村集体领取本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收核定单(明细表)”及电子版后,先按照自身合作社管理的原则分发资料给辖区干部,对本村参保人员进行信息核对和增补减员工作。另外新增参保人员各村要填写增员表,停保人员要填写停保表。
(3)民政、残联资助参保人员参保。续保人员:第一步,民政部门在7月底前通过系统接口完成困难人员数据的读取及核对工作,并于8月初清空医保系统中困难人员资助参保标识、统一办理停保。第二步,民政部门在8月25日前批量推送困难人员2019年度的续保信息。新增资助参保人员:新增困难人员(大中专学生除外)由我镇民政、残联部门推送信息参保。根据职责分工,对于因不符合2019年度资助条件而被停保的参保人员,由我镇民政、残联部门负责书面通知其以普通人员身份自行到我镇医保经办机构或参保人所在村集体进行参保。
(4)计生纯女户由我镇计生办统计其符合计生资助的参保人员名单及人数,汇总编制成表上报到区人口计生局,由区人口计生局将资金划拨到计生纯女户户主账号,各村委计生专干收集计生资助人员户主银行账户复印件给镇计生办建立划扣账号并通知计生资助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期间到村委自行缴费参保。
(5)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大中专在校学生、户口迁出人员、死亡人员等不再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最迟于10月10日前停保,村委逾期没做停保处理的,不能退费。
(6)10月31日前,各行政村将农民个人缴纳的城乡医保费和村、社集体的扶持资金缴至村城乡医保缴费专用账户。
(7)2019年城乡医保任务重,压力大,各村(居)挂村部门必须指定一个工作人员专门负责2019年城乡医保资料的录入工作,要求随时跟踪落实城乡医保筹资进度,并负责所挂村居城乡医保参合保资料的最终审核和电子版录入工作。
(8)10月31日前,资料录入人员将城乡医保最终录入电子表格报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电子表格由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并且提供相应技术协助,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全镇参保信息汇总整理后报市城乡办。各村集体完成本村人员数据增补后,携带本村《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信息核定单》(封面留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其增减员电子表格,到所属镇(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办理导入参保。部分村集体如无条件提供电子表格,可在镇(街)指导下录入数据后导入。
(9)2019年1月1日实施新的补偿方案和章程。
七、筹资时间及安排
(一)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缴费时间,逾期未缴费的农民不得参加2019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二)10月31目前,各行政村将农民个人缴纳的城乡医保费或村集体扶持的资金缴至各村城乡医保缴费账户。各个村委10月10日之前要将本村不购买2019年度城乡医保的人员纸质盖章停保表和电子录入版本交到劳动所,村委和挂村部门医保办资料人员按时准确完成新增参合人员信息录入。
(三)11月1日,农民个人缴费或村集体扶持的城乡医保筹资款由广州市城乡医保基金进行统一划扣。
2019年增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指标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序号 | 单位 | 扩面指标任务数 |
缴费人数 | ||
1 | 邓山村 | 804 |
2 | 东境村 | 1967 |
3 | 二龙村 | 2615 |
4 | 河洞村 | 759 |
5 | 黄村 | 2375 |
6 | 江坳村 | 2993 |
7 | 九益村 | 1979 |
8 | 腊圃村 | 5623 |
9 | 罗坑村 | 1789 |
10 | 庙潭村 | 2342 |
11 | 青迳村 | 695 |
12 | 沙岗村 | 1850 |
13 | 西境村 | 1550 |
14 | 西园村 | 768 |
15 | 小楼村 | 3418 |
16 | 秀水村 | 1560 |
17 | 约场村 | 1871 |
18 | 长岭村 | 2630 |
19 | 正隆村 | 1578 |
20 | 竹坑村 | 1553 |
21 | 居委 | 598 |
合计 |
| 41317 |
备注:指标任务数统计口径为截至2019年1月31日广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记录缴费到账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