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在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案财物(见附件),现相关案件已侦查终结。前期,我分局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当事人,但至今仍无人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现对相关涉案财物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请当事人携带车辆合法证件、权利凭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手续,逾期不领取的,我分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第三批涉案车辆公告处理清单
2.2026年第三批行政案件公告处理物品清单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
2026年6月3日
(联系人:曾警官、罗警官,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地址:增城区石滩镇沙庄社区江龙大道38号,联系电话:020-3285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