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鑫铭广告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穗增)应急告〔2025〕执法二组-3号〕中提出的拟处罚决定有异议,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佛山市鑫铭广告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案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听证会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三楼会议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听证会允许旁听,有意旁听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电话预约(电话:82738802)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旁听者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