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入选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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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