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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送达对朱宝林《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0-06-02 17:20 来源: 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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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宝林(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7292219******1751):

      你执业助理医师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的行为,违反了 《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由于其他方式都无法完成对当事人朱宝林《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增卫医罚告〔2020〕36号)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视为送达。当事人朱宝林应当到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6号四楼,邮政编码:511300,电话:020-82718723)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陈述和申辩或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