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区委巡察第4组于2020年5月22日至7月24日对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4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4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区审计局党组对广州市区委巡察第4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坚决拥护、照单全收,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号召全局干部职工诚恳接受、凝心聚力,把整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区审计局在2020年8月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了78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事项都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时限,最终形成《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党组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4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执行,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三)强化整改督查,推进问题整改。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督导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责,率先垂范,做到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通过不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报告反馈、通报问责和台账管理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抓好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效果。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狠抓规章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拟建立和健全制度18项,现已制定或修订了党组会议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5项规章制度,其余13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审议后印发,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区审计局党组严格对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梳理汇总出21个需要整改落实的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基本完成20个事项的整改工作,今后将长期坚持,正在推进整改1个事项。有关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涉及国企审计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认真谋划、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梳理我区近5年审计项目的总体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及时掌握我区机构变化情况,摸清了审计对象底数,初步拟定《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关于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实施规划》,在实施规划中明确审计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下一步将抓好规划实施,确保目标完成。
二是科学谋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项目计划编制原则,2020至2021审计年度项目计划涵盖了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公共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等板块内容,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三是切实开展审计监督。摸清了我区一级国有企业情况,分类、动态管理审计对象,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审计力度,2020年对2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对有关问题作了移送处理,审计成效显著。
2.关于个别审计项目审计质效不够高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个别审计项目没有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审计纪录不完整等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多形式组织培训学习。2020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培训近60次,累计200多人次。除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四个意识”外,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多个审计业务培训班,邀请广州市审计局业务骨干到我局指导开展专项审计项目,同时,派出4人次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跟踪审计项目,以审代训。通过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促使干部拓宽眼界思路,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审计文书质量的把关。制订《广州市增城区审计结果文书审核把关办法》,为把控审计文书质量工作提供更有效指导。同时,规范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公示、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文书模板,细化了审计流程,分管领导加强对审计报告的文字表述、问题的定性、建议的针对性等方面内容的把关,促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审理工作。我局借机构改革之机,成立了法规审理科,由于审计新兵多、经验不足,目前法规审理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对此,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上级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拟派出审计骨干到广州市审计局跟班学习,加强法规审理业务学习。在法规审理科配备完善前,通过对审计程序是否合规、审计取证是否充分、法规引用是否恰当、审计报告是否全面等事项进行交叉审理,严把质量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人力、智力、技术支持,完善法规审理科建设,强化法规审理工作,促进提升审计质量。
四是学习钻研与沟通交流。在审计过程中,各业务科室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释义等审计业务新规的学习研讨,注意收集与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学习、梳理并归纳,把握其重点及难点。深入各被审计单位和项目实施现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沟通交流、实地取证,获取有利于审计工作和审计建议的信息,为提出审计建议作参考。2020年,我局共提交专题或综合性报告及信息简报60余篇,审计报告和复函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400多条。
3.关于主动作为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促进廉政建设方面有所欠缺、过于依赖第三方审计服务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制订《广州市增城区审计移送管理办法》,完善修订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和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将线索移送作为加分项,在审计成效中体现,积极鼓励科室和个人增强质量控制意识,严把质量关。
二是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在审计项目中加大对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关注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移送和相关统计工作。2020年,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移送事项5项,并向区纪委监委移交了问题线索若干。
三是充实审计力量。2020年,通过公开招考、借调、引入人才跟班学习等方法措施,充实审计力量,并注重加强培训教育,促使年轻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培养成为审计业务骨干。
四是认真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指导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贯彻,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发挥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协同作用和互补优势,提升审计监督效能。2020年,摸清了我区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研究起草《增城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拟从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重点等6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了内部审计检查指导工作方案,围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情况、机构及队伍建设、项目开展、结果运用、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情况等19个方面,对区直、镇街等8个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就存在问题出具了整改函。
4.关于党组议事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修订了区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2项议事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有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执行,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职能。巡察指出问题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决策,切实做到严抓落实、民主决策。
二是会前严格落实议题审核程序。落实了议题的三级审核,即在会议议题收集完毕并由局办公室按照有关制度对会议审议议题进行第一次审核后,再将会议议题表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最后由局主要领导作最终审核,通过层层审核,杜绝会议混开现象。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巡察指出问题后,我局已明确由两名会议记录人员对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分别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记录决策过程并出具会议纪要,客观全面记录会议召开情况,及时整理归档会议资料。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领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巡察指出问题后,局党组迅速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班子成员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充分认识到加强阵地宣传建设、筑牢意识形态高地的重要性,明确今后改进方向,并要求全局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共同传播正能量。
二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别在8月和12月的党组会上听取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学习制度落实、做好信息宣传和文明传播工作,以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等方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并做到每半年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党的建设有所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方面。
6.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不够重视政治学习、没有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修订了《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总体要求、参学人员、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确保了学习开展有条不紊,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二是拓宽学习渠道和类型。2020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近30次,并利用“学习强国”“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网络大学堂”“廉洁广州”党员随身微教育等平台,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审计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和广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做到政治理论学习的常态化、多层次、全覆盖。
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指出问题后,我局在召开党组会议时切实做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各项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了学习贯彻,并指定专人全面记录学习内容,重点发言以及交流发言情况,及时整理归档学习资料,做到每一次学习的内容都记录齐全。
7.关于党建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活动记录不全、组织生活会资料保管不当等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按照补选支委规范程序,9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了支部委员,选优配强了支部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不定期参加局党支部各党小组开展的党小组会以及组织生活会,督导各党小组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党务工作者“强素质、抓主业、比实绩”业务用书,通过学习做到补短板、强弱项;每日在党员群推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最新的党内规章制度、党建知识等内容,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及时总结,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三是严肃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局党支部在党员大会、支委会上多次强调组织生活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受疫情影响,2020年第1季度党内学习以线上学习形式进行,第2季度以来,共召开党支部委员会10次,各党小组坚持每月开展1次小组学习,支部委员讲党课3次。指导、督促在职党员回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站桶督导工作等49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太寺坑林场、何屋涌等开展“万人巡林”“万人巡河”主题党日活动21次。
四是定期开展检查。党支部每月对各党小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提醒和检查,确保党员干部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审计人员驻点审计工作期间,党员干部均做到了按期返回单位参与局党支部组织的各项集中学习教育以及所在党小组的党小组会,自觉落实党员过组织生活的义务。
五是规范并保管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2020年统一使用区委印制的专门记录本,及时完整记录有关事项,并附上有关资料,做到每一次学习的内容都记录齐全。对2020年以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议程、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照片等资料进行归档和保管,并建立了档案借阅管理台账,定期整理检查档案的归档保管情况。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对开展民主生活会的认识不足等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
二是严格按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和文件指引,在2020年6月召开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研究并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进行了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局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指导对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等系列材料进行修改,做到了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上,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作了对照检查,并出于公心、敢于真言,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中,我局将继续保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9.关于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在2020年6月和10月的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均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开诚布公地互相交谈工作和思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谈心谈话表由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名确认后作为原始资料归档保管。
10.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与上级党委沟通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有计划推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加强与上级党委的沟通联系,根据下达的指标,2020年已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并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小组活动,引导其政治上要求进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20年共收到2名同志的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及时对其进行了解谈话,关心他们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定期做好发展联系工作,引导干部积极向党靠拢。
二是加大思想工作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局人员充分认识到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工作部门,以增强政治意识。积极邀请年轻审计干部参加党支部各项学习教育以及支部党日活动,进一步激发年轻干部加入党组织的热情和动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没有及时督促落实以前自查问题整改、个别党组成员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不严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迅速督促完成整改。对于以往对照自查发现的党政会议混开问题,已完善修订了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职能,并落实了议题的三级审核,通过层层审核,杜绝会议混开的现象。对于以往对照自查发现的借用1台下属区内审协会车辆的问题,现已将该台车辆归还,内审协会车辆作报废处理。
二是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在2020年8月成立了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4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真整改、出实招、见实效。
三是从严落实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明确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在2020年度的述职述廉工作中,我局领导班子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工作报告各项要求,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年的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做到既谈工作落实和取得的成绩,也谈存在问题以及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见思想。同时,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严肃认真审核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谈话提醒不够、没有专人负责纪律监督工作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周密筹划工作。年初根据我区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文件,及时制定我局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明晰的指引。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根据干部变动和工作分工变化情况,对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党组分别在8月、12月的党组会上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面分析研究了汇报反映的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问题解决措施和工作推进总体要求。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制订了《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对谈话类别及对象、基本原则、方式方法、具体内容及要求、具体实施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为我局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了健全的制度指引。
四是强化督促提醒。落实“四必谈”,2020年6月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做到了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坚持正反面典型教育,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纪律教育专题片,以案释纪说法;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中新镇清献园,丰富教育形式,引导审计干部自觉坚守廉洁底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干事。
五是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由于我局中层干部断层严重,为确保纪律检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在办公室人员配备到位前,暂由分管的局领导兼职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
13.关于风险点排查工作有待完善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未根据风险点建立有效内部监管机制和防控制度、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修订了请示报告制度,明确把重大风险隐患作为重大事项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并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对照新的“三定”方案和内设科室职能的调整,各科室对廉政风险防控要点进行重新梳理,对原有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内容进行针对性修改,并要求全体人员根据岗位调整变化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提出对应防范措施。今后将严格按新的要求抓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4.关于保密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完善修订局保密工作制度,细化保密文件的登记、查阅、保管的手续,实行台账式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业务能力。保密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与保密工作经办人员参加了2020年增城区委保密委员会会议,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精神,听取关于全国窃密、泄密事件警示教育情况,并在2020年的党组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贯彻;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广州市审计局整训培训《保密教育讲座》,在12月邀请省保密局专家专题讲授了新时代保密工作专业知识和要求;征订了保密刊物发放至各科室学习传阅,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保密意识。
三是加快保密室建设。严格按照《党政机关、涉密单位保密室建设规范》开展保密室建设工作,邀请区档案局、区保密局等专家和业务骨干到我局指导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并把建设保密室、档案室所需经费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
四是妥善储存数据。订购了一批保密U盘,并邀请专家教授具体使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在全局内部推行使用,妥善存储审计业务数据。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方面。
15.关于公房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巡察组指出问题后,我局马上进行了整改:对1名科室负责人超出6平方米的办公室进行调整,已于2020年6月安排1名人员入内合并办公,办公室办公面积符合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追收存量公房租金费用,并已于2020年11月上缴区财政。
16.关于工会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组织局和工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转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2020年,我局能严格按照本级工会留存经费规定比例,工会经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用途控制工会经费支出。
(五)选人用人不严谨,队伍建设不重视方面
17.关于干部队伍结构梯度不科学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队伍结构梯度不科学、对年轻同志的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配强审计队伍。2020年,通过公开招考、借调、引入人才跟班学习等方法措施,充实了审计力量。目前我局审计人员专业涵盖建筑造价、水利、地理信息、环境科学、计算机、法律等行业领域,人员专业结构构渐趋多元化。
二是鼓励通过多种形式自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新入行的年轻人要积极参加相关的学历提高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并纳入年度考核加分项目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动员全局45岁以下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审计署举办的2020年度计算机审计初级网络培训班,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最终测试的,将作为加分项与年终考核挂钩。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全国审计系统集中整训,组织业务人员58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社保审计、大数据审计等各类审计业务培训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办好培训班。2020年12月开展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邀请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和省保密局的专家骨干授课,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享审计经验。今后将加强内部挖潜,做好干部培养工作,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18.关于个别干部试用期满延迟1个月考察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提高人员思想认识,熟悉工作要求,在今后的人事工作中贯彻落实好相关规定。
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人事工作方面资料的归档工作,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我局有3名2019年新招录公务员在2020年11月下旬试用期满,局党组在11月初已对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要求经办人员要提前谋划、准备好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人员试用期满后,迅速在2020年11月28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一一对照要求,把相关资料归档留存。
19.关于岗位使用外聘人员存在风险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对聘请审计中介人员参与审计的全程监督不足、由编外人员作为主审人员的审计项目占比较大、由借调人员作为局科室的负责人的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完善制订非编制人员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购买社会服务的范围、程序、权责。今后在聘请审计中介人员时,对其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客观性、专长领域进行综合考虑,审计过程中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强化质量管控,注重实效,稳步有序实施。
二是加强现有审计人员的培养。在充实审计力量的同时,针对现有队伍新兵多、经验不足的实际,坚持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培训教育,以老带新,以审代训,并鼓励自学,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由于我局中层干部断层,现有编制人员仍需时间加强培养,为确保工作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拟在审计人员培养成熟后,再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的负责人。2020年8月经党组会议研究,对个别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促使各科室人员组成结构更趋合理。
三是加强非编制人员管理。在审计过程中要求编外人员加强国家审计准则的学习,注重在业务工作中比对其相关规定,深入学习交流讨论,领会准则的精神精髓。同时,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共同研讨,加强对审计事项的质量把关,防控审计风险。
(六)防控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隐患大方面
20.关于内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审计业务制度、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欠缺、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制订了《广州市增城区审计结果文书审核把关办法》和《增城区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为审理、整改等业务工作提供更有效指导;研究起草了《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非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拟从编外人员的行为准则、聘用程序、日常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切实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完善修订了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公务接待制度等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今后将认真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切实规范自身建设。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局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车辆系统及台账管理工作,除了在广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每次用车的公里数及行车轨迹,认真填写用车原因、用车单位、用车人员、行驶目的地、行驶里程等相关信息,经审批后派发给相关司勤人员,作为出车的依据,每月形成纸质台帐报领导审阅后整理归档,对公务用车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做到了及时核实处理。加强与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的沟通交流,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符合上级各项规定要求。
21. 关于部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因统计错误导致多发应休未休年假补贴、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局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修订了包括预算、“六公”等支出、决算、绩效、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内容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修订了包括请假和休假、值班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内部考勤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考评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由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日报告工作行程安排,各科室每日记录出勤情况,每月统计报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每季度呈报局主要领导全局人员出勤情况,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并将干部的出勤情况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评价体系当中,通过严肃考核,将考勤工作落实情况与干部评优挂钩,督促干部职工严守考勤工作纪律。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三公”经费列支的管理。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情况。
三是如数退回多发补贴。对因统计错误导致多发的应休未休年假补贴,相关同志已如数退回,并已上缴区财政局。
四是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历史性遗留债务均已纳入财政债务系统登记,委托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查证,并已发函至区财政局积极沟通,处理历史性债务。接下来将持续对历史性遗留债务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每月定期在财政债务系统上报最新债务情况信息,并继续委托法律顾问对历史债务进行查证,持续跟进处理历史债务问题。
五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已上缴固定资产资产处置残值,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有关制度的学习。
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与成效
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于2020年8月至10月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期间未发现巡察反馈意见中未指出的其他问题。
四、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几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巡察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思路,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盯巡察整改工作目标,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巡察整改措施向常态化、制度化转换,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广州市区委巡察第4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局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做到真实整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局贯彻落实。
(二)落实管党责任,抓好党建工作。
局党组坚决强化管党治党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梯次型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三)完善规章制度,抓好整改落实。
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对在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2625192;电子邮箱zcsjj@gz.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邮政编码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