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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领“广汽HONDA”标识的空机油罐的公告

    2020-03-30 16:32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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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10日,本局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东村三湖路释迦果农场旁的民房进行检查,现场依法扣押标有“广汽HONDA”标识的蓝色机油罐(4L)1300个及标有“广汽HONDA”标识的灰色机油罐(4L)1045个。因现场没有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无法确定现场物品的所有人,当事人身份不明确。

      因无法确定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宁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南香街2-4号)认领上述物品并接受调查和处理。如本公告认领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本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上述物品。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陈菲菲、徐华新,联系电话:020-3219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