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人
姓名:凌艳,性别:女,身份号码:440981********1121
住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
经调查,凌艳于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担任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条件。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称“社保中心”)于2023年10月17日向你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穗增社保追字〔2023〕043号),追回多领社会保险待遇人民币4662.38元。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社保中心无法向你送达2024年3月6日邮寄的《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增社催字〔2024〕0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满赞、黄东年
联系电话:020—82642607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1133室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