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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黑狮子凤凰城健身有限公司、广州市良知一体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黑狮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4-04-08 09:42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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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黑狮子凤凰城健身有限公司、广州市良知一体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黑狮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卢炜(440183********6413)诉广州市黑狮子凤凰城健身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1*******757H)、广州市良知一体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6*******T26D)、广州市黑狮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1*******3B07)、开封市智程锦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10204*******C58J)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4】121号),本委现已裁决如下:1、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间的工资57696元;2、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776.18元;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用公告形式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裁决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272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