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二、受理范围
申请者为增城区辖区户籍居民或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增城区辖区内。
三、办事程序
线下办:申请者本人携带调档申报材料到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外窗口申办,经审核同意后,发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函》。
线上办:申请者本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 提交申办材料线上申办,经审核同意后,在系统签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函》。
四、调档申报材料
1. 申请者为增城区辖区户籍居民
(1)档案转递情况登记表(具体填写要求详看登记表);
(2)个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原件;
(4)若为企业离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者工作单位的注册地是增城区辖区内
(1)档案转递情况登记表(由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具体填写要求详看登记表);
(2)在本市参保的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由区人才办自行打印,无须办事群众提供);
(3)个人身份证原件。
五、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19-38窗口。
联系电话:020-82731139、020-8275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