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
姓名:何秀镰,性别:女,身份号码:440183********442X
住址: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
当事人
姓名:何沛欣,是参保人何秀镰的父亲
性别:男,身份号码:440125********4414
住址: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
经调查,何秀镰涉及多领取残联代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及相应政府补贴。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当事人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185元退回到广州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9月4日向你邮寄《退款通知书》(增城乡社保退字〔2023〕024号),文书具体内容如上文所述。因该邮寄文书未有效送达,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亦难以向你送达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将该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2642583,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政务中心B区2053室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