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章:
因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多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080元至你父亲冯鼎忠账户,经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催促你退还但未归还,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0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于2023年1月29日对你作出《广州市增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增城乡社保追字〔2023〕003号),已于2023年1月30日送达给你,要求你于2023年4月29日前,将多领取的2080元养老保险待遇退回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6月9日向你邮寄《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增城乡社保催字〔2023〕082号),文书具体内容如上文所述。因该邮寄文书未有效送达,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亦难以向你送达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将该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2642583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政务中心B区2053室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