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汉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汪婷婷(430522********7844)诉广州市增城虎都服装店(工商注册号:440125*****2866)与广东汉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40125******1983)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2】1744号),申请人汪婷婷诉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虎都服装店、广东汉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本委已于2022年7月27日作出裁决。因存在遗漏,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本委决定如下:1、将裁决书第6页正文第6行至7行“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2400元;”更正为“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2400元;”;2、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裁决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作出仲裁决定书,请梁朝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签收《仲裁决定书》,逾期不签收,视为送达,不影响本决定书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