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汪才华(432427********1914)等4人诉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3060*******1704)与佛山恒美园林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1******5D96)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2】2754-2757号),汪才华等4人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6月4日的工资共计44395元;2、支付路费共计1900元、生活费共计600元、住宿费共计640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务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