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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华科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22-06-20 15:45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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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华科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何付跃(431126********0013)诉广州市华科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1******4NXJ)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2】1799号),何付跃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2年5月9日解除劳动关系;2、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1300元及鉴定费390元;3、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3046.8元;4、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730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757.2元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7028.8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8月8日上午9: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市人社局和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