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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增城嘉家妍肤美容中心)

    2022-01-27 16:09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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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黄金霞(4401831XXXXXX0448X)诉广州市增城嘉家妍肤美容中心(工商注册号:9244010XXXXX05LG24)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2】576号),黄金霞要求裁决两被申请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22日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22日的工资25000元;3、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7000元;4、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250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14:15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市人社局和区政务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