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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东阳市新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2-01-21 09:0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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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新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彭安民(4325241XXXXXX45113)诉东阳市新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33078XXXXXERWG2A)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2】480号),彭安民要求裁决两被申请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自2020年9月22日2021年12月16日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000元;3、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0000元;4、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9655.3元;5、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6600元及全休期护理费15400元;6、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14:15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市人社局和区政务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