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艾利捷服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蒋生平(5122221XXXXXX16795)诉广州市艾利捷服装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40125XXXXX2345)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1】1963号),蒋生平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7月26日的工资36956元;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0000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月6日上午9: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市人社局和区政务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广州市艾利捷服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蒋生平(512222197208216795)诉广州市艾利捷服装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40125002872345)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1】1963号),蒋生平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7月26日的工资36956元;2、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0000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月6日上午9: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市人社局和区政务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