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慕豪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蔡超奇(3209231XXXXXX11542)诉义乌市慕豪商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33078XXXXXE46GXA)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1】798号),蔡超奇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7日的工资3218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9: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