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蔡嘉杰(4304812XXXXXX70892)诉广州市海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83XXXXX92302U)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0】329号),并于2020年4月16日下午15:00分开庭审理,本委依法立案受理。审理期间,申请人于2020年4月16日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作出仲裁决定书,请广州市海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签收《仲裁决定书》,逾期不签收,视为送达,不影响本决定书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八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电话: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