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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宋一凡)

    2020-02-28 11:4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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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一凡:

      本委受理李志兰(4414241XXXXXX0008X)诉广州愿亿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XXXXXCAKT4U)、李继(5116021XXXXXX68299)、宋一凡(6106241XXXXXX80056)与胡帮弘(5110241XXXXXX4385X)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19】1642号,李志兰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0000元;2、支付代通知金10000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