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旭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肖勇平(4509221XXXXXX32011)诉广州旭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1XXXXX9E196)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19﹞1254号),肖勇平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5756元;2、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35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1008元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25元;3、支付护理费2463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9:0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