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华超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叶军成(432424********6211)诉长沙华超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E036)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5】2495号),叶军成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4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8000元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00元;3.支付医疗费96.76元;4.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6000元;5.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6.支付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4月25日的保底工资13500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本委定于2025年7月22日14时15分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3216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