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志辉(362203********6810)诉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982B)、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40H)与上海虹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NR96)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5】2449号),朱志辉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一:1.支付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的工资差额24022.99元;2.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20048.38元;3.支付业绩提成41863.15元;4.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9326.78元;5.被申请人二、三对上述仲裁请求承担连带责任;6.开具离职证明。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本委定于2025年7月21日14时15分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3216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