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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告知书(中建方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5-05-14 10:52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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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建方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甘义先(362502********5411)诉中建方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4******0146)、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089N)与广州孚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C32C)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5】2271号),甘义先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2018.6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235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2772元;2、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79158元;3、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费2800元;4、住院期间护理费28800元;5、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6、二、三被申请人对以上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本委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3216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