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人
姓名:魏金光,性别:男,身份号码:440183********3733
住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
当事人
姓名:魏醒有,性别:男,是参保人的父亲
身份号码:440125********3750
住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
经调查,广州市增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为参保人办结城乡一次性待遇,并已发放丧葬补助金;当事人又于2023年7月向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参保人的死亡一次性待遇,并已领取丧葬补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属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因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无法向你送达2025年2月27日邮寄的《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穂增社保追字〔2025〕0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蒋满赞、黄东年
联系电话:020—82642607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1133室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