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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吉安市昱耀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2025-01-27 11:0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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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昱耀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阮盈盈(440183********1321)诉吉安市昱耀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TP4D)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5】139号),本委现已裁决如下:1、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10月17日的工资4864元;2、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2761.4元;3、驳回申请人本案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用公告形式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裁决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3216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