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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广东鹏裕建设有限公司)

    2025-01-26 17:39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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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鹏裕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肖寒琼(身份证号:500234******8303)于2024年12月06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于2024年11月16日,在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项目工地工作时受伤。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01月03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007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1月17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