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汇能速运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干教先(身份证号:513021******7634)于2024年12月19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于2024年6月21日,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黄沙头村工业区方中一路6号M5(京广速递)工作时受伤。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1月3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009号)。因你方拒收,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009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1月17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