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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告知书(向丽华)

    2025-01-20 11:01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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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吴满棠(440125********551X)等2人诉建始杨祺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2******9U98)、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858A)与向丽华(422822********1080)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5】633-634号),吴满棠等2人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拖欠工资共计24900元;2、支付2023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双倍工资中未付部分差额共计254000元;3、支付未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23000元;4、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29000元;5、支付高温补贴费共计2200元。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本委定于2025年3月6日上午9: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3216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