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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遴选增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的公告

    2022-07-01 16:5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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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31号)要求,为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引导服务组织发展多形式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活力,提高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我局决定对增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承接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确定1个承接主体。现就增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协调、资源整合,为农户等经营主体的农事需求提供专业化、一站式、综合性的服务解决方案,协助服务主体为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服务组织、镇村托管员提供后台支持。

      2、构建“区、镇、村、”三级服务协办体系,满足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需求,整合生产托管服务资源,为镇村托管员提供后台支持。

      3、推广使用“粤农服”服务平台,建立增城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协调整合农资、农机、植保、劳务供应等生产资源。

      4、承担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管理监督,做好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监督和跟踪实施,确保托管服务质量和农户满意度。

          5、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或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二、遴选对象

      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有专职运营团队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各类助农服务中心、农技农机农艺推广机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中心等。 

      三、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服务类型。

      2、申报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软件,具备区镇村三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条件,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有5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指导和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3、有良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基础,有一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具有协调整合农机、植保、农资供应等资源整合经营管理能力,为服务组织提供专业性服务。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同意在增城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任务的服务主体、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式5份于交到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评审。增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择优原则评审出服务主体,确定1家为增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承接主体。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公布承接主体。区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遴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2年7月10日前送增城区农业农村局经营法规科(地址:荔城街荔城大道112号3楼,联系人;赖泽良,联系电话:82621177),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增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