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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聘任区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若干名公告

    2021-11-25 18:00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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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局与市民群众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全区林业园林工作的服务水平,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林业园林服务质量的监督,及时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林业园林各项工作水平,促进林业园林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增城区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若干名。

      一、聘任范围

      增城区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从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社区工作者、社会公众中聘任。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自愿担任义务社会监督员,并遵守监督员义务,履行监督员职责。

      (三)关心支持增城区林业园林事业发展和行风建设,热心社会监督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密切联系群众;能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一定的行业和区域代表性。

      (六)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专家学者年龄限制适当放宽。

      三、聘任程序

      (一)区林业和园林局通过发邀请函和在本级官网发布聘任义务监督员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形式向区林业和园林局申报,填写《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三)区林业和园林局对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确定义务监督员人选后,填写《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备案表》备案;

      (五)登记备案后,区林业和园林局为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

      四、工作职责

      (一)全面了解林业园林服务质量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二)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林业园林系统的职能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争取社会对林业园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监督全区林业园林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全区林业园林系统党员干部队伍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全区林业园林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园林领域工作和全区林业园林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办理区林业和园林局委托的其它监督事项;

      (八)义务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应出示《义务监督员证》。

      五、工作性质

      区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属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三)报名方式:填报《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发至邮箱zcslyj@gz.gov.cn;或下载打印申报表填写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机关纪委,邮编511300;

      (四)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申报人员条件,确定区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名单。

      联系人:甄凤仪,联系电话:(020)32631211

      附件下载: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园林服务质量义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