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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委托开展2023-2024年度增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2023-10-30 11:39 来源: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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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增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运营监管工作,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7日(7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在广州市内设有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配备较全面的安全、质量技术领域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本项目需要专门成立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由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团队其他成员要求至少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现场检测人员具有相关资质。

      (三)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等资质。

      (四)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测认证技术服务能力,有较丰富的充电设施行业内检测或认证经验。

      (五)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违规操作等不良记录。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委托工作内容如下表:

    序号

    服务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1

    协助我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

    1.协同增城区科工商信局梳理增城区充电设施台账。
    2.协助增城区科工商信局落实好充电设施安全主体职责,按照《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督促区内充电设施进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

    1.全面摸查增城区充电设施企业运营情况,掌握各站点充电设施运营情况,并建立台账(明确台账内容)。

    2.督促区内在营充电设施进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要求企业每半年提供一次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承办单位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抽查。

    2

    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协同增城区科工商信局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1.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合同期内检查充电站不少于200家次,检查内容参考《2023年广州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抽查工作方案》。

    2.现场检测人员至少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及相关资质。

    3.反馈检查记录、检查照片、签收回执、整改情况等材料,出具检查报告,检测报告需要检测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由承办单位加盖公章。

    4.承办单位根据检查情况把存在安全隐患告知企业,要求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协助对办理登记充电设施开展建设情况核查

    协同增城区科工商信局不定期对办理登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开展建设情况核查

    结合区内充电设施办理登记情况,不定期组织对新(变更)登记站点的建设情况核查,出具审查记录表并提出整改(如有)指导建议。

    4

    参与事故调查

    应增城区科工商信局要求参与充电设施安全事故调查

    协助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5

    参与应急检查

    参与增城区科工商信局重大节假日应急检查

    根据增城区科工商信局要求具体执行

    6

    组织培训

    按照增城区科工商信局要求,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进行相应培训

    增城区科工商信局提供场地

    7

    月度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以及年度报告。

    1. 每月月底前递交本月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报告并整理形成《202X年X月增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2.编写《2023-2024年增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核查工作项目总报告》。

    1. 总报告要梳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并总结当前充电设施运营过程中的主要安全问题、运营企业整改难点痛点,分析增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状况及安全风险程度,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2.总报告需要提交纸质版,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名,并由承办单位加盖公章。

    8

    协助核实资金补贴项目

    对申报各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项目进行核实

    根据增城区科工商信局要求具体执行,核查报告需要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名,并由承办单位加盖公章

      四、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不超12万元,包括技术服务咨询费、差旅费、资料费、人员费、税费等配合工作开展所需全部费用。最终金额以实际为准。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或声明(原件);

      (五)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六)提供公示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材料提交要求

      所提供材料依次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伍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并提交电子版。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或者用EMS速递至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党委。地址:增城区行政中心(惠民路1号)四号楼432室,联系人:何泳欣,电话:82750010。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