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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09-19 17:43 来源: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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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517号)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9〕1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2〕1号)和《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穗工信函〔2022〕220号),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广州市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理充电设施建设登记手续。

      (三)建成投运并验收合格(需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

      (五)2022年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接入时间以充电设备接入时间为准,且不得早于(预)办理充电设施建设登记时间(羊城充与粤易充两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申报企业只需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及跨区申报。

      因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由省交通运输厅履行日常监管的职责,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第二、六项。

      因现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性标准未有专门对超充设施的标准,超充设施按现有的直流充电设施标准进行验收并合格(根据《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解读文件的定义,超充设施是指单枪充电功率不小于350KW,最大输出电压不小于800V,持续充电电流不小于400A的成套充电设备)。

      二、资金补贴标准

      直流充电设施(含超充设施)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不超过4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超过550元/千瓦,具体补贴金额视企业申报充电桩数量和功率而定。

      三、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在2023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电力管理科(地址:增城区荔湖街1号行政中心4号楼421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包括:

      1. 封面(附件1)。

      2. 目录。

      3.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4. 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充电站点照片等)。

      5.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6. 广州市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和税务信用等级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羊城充平台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

      9.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申报企业设备为自主研发或组装生产,不能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供充电基础设施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或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11. 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报告的单位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证书附件中检验标准应包含NB/T 33004标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申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胶装成册(含封面、目录及页码),并加盖骑缝公章。

      2.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3. 建议先发送电子版至我局联系人或电子邮箱(neng178@126.com),经初步审核无误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真实性承诺.docx

    附件3.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8日

      (联系人:黄惠英,联系方式:32828312,1371172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