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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22 17:00 来源: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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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增府办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

      (一)科技成果交易补助

      (二)重点研发平台奖励

      (三)民生科技项目

      (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奖励

      (五)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注册在增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承担各级科技项目但到期未验收或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单位,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三)不按期完成科技统计填报,不配合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调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等工作的单位,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请。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于2020年10月22日17:30分前报送至增城区科工商信局(电子版一并报)。电子版要求:按申报指南要求扫描成一个PDF,用U盘拷贝或者刻录成光盘报送。

      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材料,申报多个项目提交多份。一份完整的资金拨付材料包含:银行账号确认书(纸质版2份并提供word电子版)、盖章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资金拨付材料不要与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对应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材料(含纸质版和PDF电子版),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增城开发区/各镇街主管部门)。

      (二)项目组织单位审查推荐

      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三)评审和结果公示

      区科工商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同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c.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六、业务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区科工商信局和增城开发区、各镇街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8)。


      附件1:科技成果交易补助申报指南.docx

      附件2:重点研发平台奖励申报指南.docx

      附件3: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报指南.docx

      附件4-1:民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增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奖励申报指南.docx

      附件6:承诺书.doc

      附件7:银行账号确认书.docx

      附件8:工作咨询电话.docx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潘先生、洪小姐;联系电话:82752115、8274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