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4月上旬至2024年6月下旬对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迅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逐项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理解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按照要求印发了有关文件,并将巡察整改列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重要内容。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自觉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在学习中统一思想,在思考中深化认识,广泛凝聚起答好巡察整改“政治答卷”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对照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对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问题逐个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强化统筹调度。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材料亲自研究、亲自审阅、亲自把关;对巡察整改重大问题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过问,巡察反馈会以来,共主持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党组对巡察整改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不等不靠不拖拉,同时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第一责任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及中央相关的重要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坚定不移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增城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坚强保障。三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制定分类分批注销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梳理僵尸企业历史债务、职工欠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摸清底数。同时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制定全区“社村”合作方案,成立增城区“社村”合作试点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村”合作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力推进下属企业与试点单位的业务合作。完成“供销农场”发展认证工作,并协助推进冷链骨干网增城中心库项目建成投产。
2.针对党组对社属企业党支部指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所属6个企业党支部落实工作责任清单。二是机关党委指导所属6个企业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内容开展学习,加强党员之间学习研讨交流。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所属6个企业党支部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已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
3.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机关党委指导相关基层党支部重新制定2024年学习计划,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202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内容纳入各党支部2024年学习计划内容,同时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已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
4.针对推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成立“广州增供农产品有限公司”,积极到各基层社开展农产品流通业务合作沟通,与基层社建立初步联系。已挂牌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1(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3(镇街供销社)+N(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营模式,搭建区、镇、村三级联动服务格局和收益共享机制。二是重新下达综合业绩考核通知,把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和社有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基层社及社有企业综合业绩考核的重点内容,同时将基层社参与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业务的成效及社有企业带动基层社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成效,分别作为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综合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积极拓展再生资源行业新的经营项目及范围,做好涉敏材料处理项目、废弃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回收处理工作以及大件家具回收项目的运营,增加公司的经济收入来源。四是全力推进相关助农服务,持续推进联农组织建设,积极提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供销”农场,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
5.针对服务平台联农带农作用不强的问题。
一是在增城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启动增城区供销社农产品初加工中心项目,充分发挥区助农服务平台联农带农的服务作用。在正果镇助农服务中心设置农资农技培训场地,并增加金融服务功能。二是成立“广州增供农产品有限公司”,设置了第一、二门市部,开展农产品销售,提高农民收入。挂牌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与基层社开展合作经营,并签署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协议。三是不断加强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
6.针对经营成效与经济考核目标差距较大的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所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突出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定位、功能、业务不同,调整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深化增城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实现指标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二是深入分析考核指标进度的短板弱项,逐个项目找原因、查症结、破难题,提出具体主要措施和工作指导意见。三是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指标和任务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考核目标的可行性。四是及时召开综合业绩考核调度会和专题会,对各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作了客观分析和研究,对企业的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年度工作要点和综合业绩考核重点指标落实到位。
7.针对对口协作帮扶措施单一的问题。
一是搭建消费帮扶平台。系统内已建设供销消费帮扶专馆1家,依托帮扶专馆对接贵州毕节、清远英德等帮扶地区,推进做好帮扶地区农特产品和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展示销售、农产品品牌培育、电子商务营销等工作。同时拓展产销对接渠道,立足流通体系优势,对接消费帮扶“产供销配”供应服务链,拓宽消费帮扶路径,持续深化东西部对口协作帮扶,与贵州织金县供销合作联社、福建龙岩市连城县供销合作社、四会市供销合作联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共促党建发展、共促销售渠道、共促消费帮扶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施多层次深度战略合作。二是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安排,明确由增供农产品公司作为对接帮扶地区的责任企业。三是指定增供农产品公司推进832帮扶消费资质申请,安排专人对接相关帮扶地区的业务,通过线上平台与贵州毕节织金县供销社、福建龙岩连城县供销社和肇庆四会供销社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共享学习成果。四是将下属企业帮扶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内容,要求被考核单位设立消费帮扶专区(柜),开展相关帮扶展销活动。已经在增城供销第一、二门市部设立了对口帮扶展示专柜并积极开展帮扶产品展销活动。
8.针对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突出主责主业,推进社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培育龙头企业。整合民合农副产品公司等公司、各基层社入股成立增供农产品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正职岗位(经理)1名;整合农资公司和民合农服公司,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开展农资购销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物色加实践试用考核再聘用的创新模式来确定经营管理人才人选,聘请社会能人1名担任农服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部的部门经理。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供销合作社职能职责,制定干部职工集中培训方案,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企业干部职工培训,同时鼓励企业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
9.针对“四个中心”项目存在建设进展不理想或运营情况未达预期情况的问题。
一是完成丝苗米初加工项目设备安装,正推进食品安全SC认证办理工作,正式投入运营后将积极打造丝苗米供销社自主品牌。二是召开三方股东会议,研究协调化解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亏损问题,并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视其经济效益变化作出相应对策。三是及时退出股权合作,及时减亏止损,依法依规落实亏损企业清理退出。
10.针对农副产品经营情况不理想的问题。
一是成立“广州增供农产品有限公司”,积极到各基层社开展农产品流通业务合作沟通,与基层社建立初步联系,逐步签订合作协议。该公司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设置,积极推进综合展销中心、直采直供中心、集采集配中心的建设。二是成立新流通服务平台。增供农产品公司加强与强村公司合作,积极推广试点村特色农产品,促进当地农产品出村进城,已建成增城区供销合作社第一个“社村”合作综合服务站,密切供销社与村经济集体联系;同时推进组建新公司服务团队,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力打造现代农产品流通服务新龙头,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质量。三是推广“粤供销”平台,为市民提供服务。
11.针对为农培训服务有待加强、培训覆盖面不够的问题。
积极培训,扩大培训受众人员。举办水稻、荔枝等特色产业科技下乡农资农技培训班,通过深入田间,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方式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3个。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并安排专人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学习台账资料归档。同时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自学,做好个人自学笔记。三是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开展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宣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做好全系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确保系统内意识形态工作无重大舆情事件发生。五是及时更新所属企业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
13.针对保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严格按规定建立完善涉密人员工作台账,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二是建立外包服务保密台账清单,并与外包相关人员签订第三方服务外包保密承诺书。三是对有涉密议题的会议落实相关保密措施,严格要求参会人员遵守会议保密规定,采购手机屏蔽柜,加强会议活动场所的安全措施管理。四是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加强文件管理。五是推进保密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六是组织学习保密法规条例,提高涉密人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保密意识。七是对加强对互联网电脑和电子邮箱的使用管理及检查。
14.针对可回收物分拣处理中心、农资储备配送中心项目及增城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项目的问题。
一是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请示加强对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管理的领导,突出战略规划引领,注重统筹安排,建立区有关部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同推进区级可回收物分拣处理中心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并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区可回收物分拣处理中心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协调会,从区政府层面协调解决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问题,区规自分局尽快确定规划选址。二是争取财政资金将项目入库,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积极加强与区城管局、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争取将企业垫付部分的资金重新衔接,填补好企业垫付的项目资金。
15.针对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是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文件,全面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科室派出人员组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小组,按辖区到所属企业、基层社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三是印发《关于明确粤政易安全生产群工作职能 深入落实为基层企业减负工作的通知》,免去所属各企业日常检查信息报送,仅保留各企业与总社沟通以及各企业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期间检查信息发布的职能。同时,逐渐把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领导督查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信息报送工作迁移至增城区供销社物业管理系统,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整合精简,切实减轻基层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16.针对文风不细不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增城区供销合作系统公文写作与处理培训班,提升干部职工公文处理能力,规范公文格式要求,严把公文质量关。三是规范和完善公文处理流程,切实履行好把关职责,对文稿起草、核稿、签发、办理及跟踪落实等环节的审核把关,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与质量。四是组织对已经印发的文件进行自查,对发现错误的及时进行修正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7.针对方案、规划、总结存在漏洞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印发文件材料聚焦文字使用、文件格式、行文规则以及是否存在逻辑不清、数据错误、文字错漏、用词不当、标点错误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公文质量自查自纠。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对照自查出来的问题,列明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逐项纠正、整改、销号,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和杜绝不规范问题。同时对所涉及问题的企业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8.针对经费支出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召开财务业务培训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二是将差旅费发放签收表的资料补充入账,确保会计入账依据充分,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及时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及合资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及时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并跟踪审计整改。同时由监事会办公室会同综合科定期对企业开展联合巡查,重点检查企业财务资料、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四是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能力,杜绝廉政风险现象发生。
19.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杜绝违规问题出现。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误餐费夜餐费开支标准》,并对误餐费和公务接待费开支进行了自查。三是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做好财务工作。
20.针对“公务接待费”不规范的问题。
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学习《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合规意识,并对时任的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1.针对签订合同存在差异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增城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制度》《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知识。二是对政府采购预算事项进行了梳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集中采购,印制了电子章审批登记本,签订合同执行层级审批流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2.针对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所涉企业干部职工学习人事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定,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二是制定《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人事管理办法》,明确各企业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三是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进行改正。
23.针对基层社违规报销餐费的问题。
一是组织所涉问题的基层社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同时召开系统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全面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二是组织人员对所涉问题的基层社违规报销餐费的事项进行了调查,并对时任的负责人就工作方案和审批把关不严的情况进行谈话提醒。三是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检查,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4.针对系统企业人员负担较重、效益不佳而人员费用支出仍逐年上升的问题。
一是各企业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包含营业收入、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和利润等,要求企业节约费用,开源节流,尽量压减费用成本,为企业创造效益。二是完成修订所属企业人事管理办法,科学设置岗位,优化人员配置。三是持续深化所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突出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定位、功能、业务不同,调整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并修订所属企业正职绩效管理办法,加强绩效管理。
25.针对下属企业经营不善、社有资产闲置较多的问题。
一是对企业开展财务检查,结合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要点,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二是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增加加强闲置资产处理和监管等相关内容。三是对系统物业进行梳理和研判,采取以旧建新、升级改造等方式,在征求债权人等相关方的意见后,拟订全系统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方案,依法依规盘活闲置资产,促使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每月收集所属企业闲置资产盘活进展情况。
26.针对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与社有企业负责人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一是社有企业已与股东方协调退股,目前正按流程依规办理中,另外合资公司已经完成法人的变更,避免利益冲突。二是严格执行公司法,社有企业已经与聘任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防范关联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维护供销社企业合法权益。
27.针对区供销合作总社未制定相关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交易管理制度等问题。
一是制定所属企业工程项目招标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完善和健全系统企业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和物资采购的工作流程,当前已经完成工程项目招标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初稿。二是组织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班,掌握招标和采购的要求、流程、标准,贯彻落实好相关制度。三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的台账管理,印制使用政府采购电子章审批登记本,签订合同执行层级审批流程规范管理。
28.针对公开招聘录取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选人用人专业业务知识学习,规范业务管理。二是修订并印发所属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增加对于特殊岗位及急需管理人才招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优秀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等人员的招聘条件和程序要求,拓宽选人渠道,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工作到位、流程合规。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及选人用人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所属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在招聘工作中根据招聘方案,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招聘工作,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及其管理人员。
29.针对长期借调下属企业人员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再传达再学习,深刻领会借调人员有关文件精神。二是立行立改将跟岗学习人员返回下属企业。
30.针对变相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
一是再生资源管理科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每周联合区社安委办对再生资源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运营。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对二合一、三合一、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和安全生产消防隐患等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或取缔,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网点日常巡查的通知》,组织各镇街召开增城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要建立镇街巡查机制,落实好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建立再生资源日常巡查台账,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并把日常巡查的开展情况台账报送到再生资源管理科,从而减轻基层企业负担。
31.针对基层社与中心社布局谋划不够科学的问题。
突出强社帮带弱社,促进薄弱基层社巩固提升。针对石滩供销社、朱村供销社等基层社经济实力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低等突出问题,科学规范整合基层社。通过强社帮带弱社,统筹考核、统筹发展,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基层社综合服务能力。
32.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已完善相关材料,党员的思想报告已经重新进行亲笔书写。对接收为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已经放入党员的入党材料。对未完善填写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二是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对所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和党务工作者能力。三是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对新发展的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提高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
33.针对党小组活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给所属党支部购买《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为党务工作者提供业务指导用书,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机关党支部各党小组单独设置组织生活记录本,用于记录党小组的学习及活动情况。三是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进行指导,对党小组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不断规范党小组设置。
34.针对党费收缴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补收吸收为预备党员当月的党费。二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围绕党内组织生活准则、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提高了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35.针对抓早抓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抓早抓小谈话提醒的要求,修订并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制度》,明确了约谈的要求,提高执行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廉政廉洁谈话、提醒谈话、警诫谈话等各类谈话,并加强对机关在编人员谈话,提高在编人员的谈话比例。三是利用钉钉打卡系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考勤异常的人员,并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
36.针对违纪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不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成员为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党组开展组织宣讲会、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严格落实节假日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前及时推送廉洁提醒信息,通过电话监督和实地监督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三是深入分析本系统违纪案件,组织机关及各企业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7.针对未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对本系统发生的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案例剖析材料,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书记、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职能科室的同志,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守住纪律底线。要提高政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严明纪律,惩治和预防案件的发生。
38.针对“一把手”表率作用发挥不佳的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坚持做到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并以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同时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纪专题党课,提高系统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意识。二是及时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对照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再次作出深刻检查,其他党组成员对其进行严肃批评。三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到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39.针对党组文件与行政文件混淆不清的问题。
一是修正完善相关文件资料。二是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培训班,组织全系统文字工作者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工作材料写作重要性、种类及写作常见问题及易犯错误、技术技巧等方面学习,为规范公文办理、改进文风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严格文书校对。安排专人负责发文登记,落实责任,把好关口,确保公文的规范性、完整性。
40.针对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选人用人专业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区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快推进新招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到岗,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完成干部的交流轮岗。三是加强回避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党组会议讨论事项涉及班子成员或参会人员需要回避的均已经执行回避制度。四是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所属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完善招聘相关工作规定。五是加强考察内容、谈话范围等相关内容的学习,考察过程中采取多种方法,扩大谈话范围,充分听取领导、科室及考察对象所在企业相关人员等对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情况,确保选人用人程序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时任的责任人作出诫勉处理决定和谈话提醒。
41.针对原提级巡察“回头看”中指出区供销总社下属企业存在的问题。
积极制定僵尸企业处置方案,拟对15家企业分步开展处置工作。现已经邀请律师开展7间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确定了企业清算注销法律服务方案,与律师签订了委托整体协议,对3家僵尸企业进行注销工作,并制定相应企业的维稳应急预案。同时对僵尸企业历史债务、职工欠账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全面摸清底数。
42.针对会前酝酿记录依然不完整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共广州市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对重大项目与重大人事问题进行会前酝酿,并安排专人做好会前酝酿记录。
43.针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超数额配置的问题。
一是每年定期做好资产盘点工作,对已到达使用年限的资产及时清理处置。二是根据《增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要求,对到达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及时处理完毕。
44.针对原提级巡察“回头看”中指出区供销总社党组存在的企业历史包袱仍未得到有效化解等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僵尸企业的破产清算,制定僵尸企业处置方案,邀请律师开展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确定了企业清算注销法律服务方案,与律师签订了委托整体协议,并制定相应企业的维稳应急预案。二是持续深化所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突出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定位、功能、业务不同,调整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开展所属企业季度组织绩效考核,充分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已经全面排查全系统拖欠职工医保、社保、经济补偿金、医药费、工资等费用情况,全面掌握底数。同时继续积极争取区政府和区财政部门支持,落实政策性亏损财务挂账资金专项用于解决相关问题。
三、立足长效,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方案,持续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使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边整边改。加强定期汇总和跟踪督办,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坚持高压反腐,加强作风建设。聚焦改革发展重点领域,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肃纪常态化,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止巡察整改中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反馈。联系电话:020-32828131;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57号二楼区供销合作总社转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