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开发区创优路东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增公建中心函〔2022〕7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开发区创优路东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增城开发区,道路总长1.914km,包括两条道路,其中,创优路西起创优路与新和北路交叉口,东至新宇路,全长约0.74km,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横断面宽度为30m,双向六车道。新宇路南起现状创业大道与新建北路交叉口,北至永宁大道,全长约1.174km,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横断面宽度为20m,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管线、给排水、照明、电力管沟、交通疏解、绿化、海绵城市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977.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336.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1.03万元、预备费1290.0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设,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创优路东段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增城开发区创优路东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