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旅游体育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增城区区属公共体育场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旅体函〔2022〕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增城区日益增长的体育活动需要,提高人们身体素质,同意广州市增城区区属公共体育场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维修改造的建筑面积约14269.08平方米,改造的场地面积17914平方米。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
(一)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改造建筑面积8160平方米,包括屋顶、室内外装修、安装工程、标语更换等。
(二)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1249.08平方米,包括更衣室改造、墙面、天花及裂缝维修改造、屋面防水保温改造等。
(三)综合训练楼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4800平方米,包括楼顶钢架翻新、钟塔翻新、标语更新、厕所改造、消火栓系统改造等。
(四)康威运动场维修改造工程:改造场地面积14218平方米,包括足球场草皮更换、喷淋系统维修改造、田径塑胶跑道更新改造、排水暗沟改造、主席台遮阳防锈处理、室外消火栓系统改造等。
(五)增城体育广场改造工程:改造建筑面积60平方米,改造场地面积3696平方米,包括网球场改造、增设监控系统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66.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2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3.17万元、预备费98.4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旅游体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区属公共体育场馆维修改造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区属公共体育场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