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办公场所补漏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调函〔2022〕1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彻底解决办公场所年久失修及设施设备老化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同意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办公场所补漏修缮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改造和修缮1号和2号办公楼部分区域、屋顶等。
1、改造部分:更换和拆除破旧铝扣板天花、门窗及锁、照明、网络转移、线路、排气扇等;改造原杂物间、卫生间等。
2、修缮部分:翻新重刷1号和2号办公楼部分破损或渗水墙面,修复内墙裂缝;更换办公室变形损坏的玻璃门锁扣和铝合边框;重新更换铝合金玻璃窗;更换办公室窗帘;补漏或者加防细砂砼处理1号楼和2号楼办公室、过道、天花及地板,修补天面、补漏隔热层和更换吊棚;补漆加固翻新1号楼和2号楼扶手梯;更换不锈钢大门;重新焊接及油漆;更换环保材料瓷砖。
3、水电部分:修复部分已破损水电线路和重新布线,以及重新布局办公区域的插座、网络、监控及电话系统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的“办公室补漏修缮工程”预算项目中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办公场所补漏修缮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办公场所补漏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