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关于增城区2021年道路新增设施需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2021-09-17 09:37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分享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2021年道路新增设施需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交函〔2021〕80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区区域交通条件和优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意增城区2021年道路新增设施需求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交通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对增城区域内S119线兰溪路口、S256线广河腊圃出口、G324线朱宁辅道、新新公路汽车城大道至叶岭段、汽车城大道、荔新公路普洛斯物流园辅道、荔新公路京东物流园辅道、荔新公路客运站、荔新公路飞华路口及辅道、荔新公路上岭路口辅道、荔新公路石头路口、荔新公路田心村路口、新城大道、新城大道郑田市场、新城大道大观园1号、新城大道绿湖国际至横岭市场段等交通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升级改造原有信号灯1处、原有红绿灯路口增设电子警察抓拍系统3处、增设测速提示牌4处、增加治安视频设备8处和增设违停抓拍8处及增设逆行抓拍10处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7.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95万元、基本预备费25.0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9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2021年道路新增设施需求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招标范围。

     2021年9月9日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112.png

        关于增城区2021年道路新增设施需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