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请予审批石滩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石府函〔2026〕8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石滩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0118-04-01-820747)。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滩镇。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石滩镇行政村之间主要连通道路开展提质改造,涉及路线有Y372、Y373、Y382、Y361等,共7条乡、村道,路线总长16.8千米,道路为三级/四级/等外公路,路面宽4.5~16米,设计速度为15~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管道及绿化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72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72.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16.06万元、预备费63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剩余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出具石滩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6〕157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