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6日至10月1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增城区委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城区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高位谋划抓整改。坚决扛起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区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区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问题、责任、措施和时限“四清”,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三)坚持对账销号抓整改。实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对完成整改的,按程序审核查验、销号备案。对未完成整改的,跟踪督促加快推进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推动整改工作高效开展。
(四)坚持强化督查抓整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督导机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督办,推动真改实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区委统筹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面
1.中小微民营企业扶持培育成效不明显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供给。挂牌成立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局,设立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健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二是推动政策兑现。落实《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招工难、成本高等问题。三是加强企业培育。2024年新增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4家、创新型中小企业88家。
2.科创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不完善的整改
一是构建孵化育成体系。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孵化载体梯度创建工作机制。二是推动孵化载体建设。举办科技专题活动,吸引一批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及创投机构、金融机构参加。三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已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孵化成果有提升。
3.缺乏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沟通服务的有效机制的整改
一是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上线运行“企呼我应、增心服务”企业服务平台,诉求“一键直达”。二是精准化响应企业诉求。落实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三是强化统筹协调。由涉企服务部门和镇街联合组建“一站式”涉企服务队伍,部门镇街联动形成合力。
4.区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企业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二是加强涉企沟通服务。强化涉企问题收集,引导企业通过投诉中心热线等反馈意见建议。三是高质量建设区政企沟通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区级政企沟通服务中心。开展政企交流活动,定期走访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辅导。
5.企业通过12345热线平台反映诉求意愿不强的整改
一是完善热线涉企服务机制。畅通政企沟通“绿色通道”,结合不同诉求分类响应、接诉即办。二是建立中小企业沟通服务平台。发挥“企呼我应、增心服务”平台作用,建立“集中受理、统一分拨、协同处理”机制。
6.区属综合性融资平台数量较少、功能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搭建多元化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增城区首个首贷服务中心,设立转贷中心增城分中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二是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质效。完善“惠融通”政银企对接平台。三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通过融资担保机构、产业引导基金和“惠融通”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获得融资及保函服务。
7.合作银行普惠型信贷力度不足的整改
一是提升贷款余额比重。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普惠型信贷力度,依托“惠融通”政银企供需平台,提高金融服务企业发展效能。二是降低信贷成本。运行全区首个首贷服务中心,设立转贷中心增城分中心,协调银行加大普惠金融贷款力度。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农村产权担保融资操作指引,建立“政府+担保+银行”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
8.《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逾期修订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做好沟通解释。二是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制定支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文件,提高政策覆盖面。三是提高政策兑现效率。
9.一些奖补政策未及时足额兑现的整改
一是结合财力状况制定分年兑现计划。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制定增收节支政策,统筹全区要素资源合理分配资金,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二)关于涉企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方面
10.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多、流程冗、周期长、费用高的整改
一是优化筹建企业申请开设路口流程。建立路政审批许可部门联动制度,企业跑动次数从4次压减为1次,办理时间从24天压缩为15天。二是梳理第三方评估材料事项。对“委托第三方评估”问题,根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文件严格规范要求。
11.有的涉企经营许可缺乏部门协同的整改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我要开办餐饮服务”主题套餐办事指南,梳理形成规范流程指引。在办理餐饮许可工作中,制定相关餐饮许可告知书模板,书面告知企业群众餐饮场所污染防治及做好燃气管理等相关规定。
12.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一些部门业务系统未互联的整改
一是打破“信息孤岛”。新增联通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系统,推动数据跨部门流通运用。二是促进数据归集共享。开展全区系统台账摸查,推进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和职能数据清单编制。三是健全数据共享管理制度。建立三级数据共享责任人体系,推动各部门落实数据汇聚共享责任。
13.产业项目用地人防规划许可“五证联发”仍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上级单位沟通反馈。已修复系统漏洞,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发证”。二是开展并联审批事项系统对接检查。目前该并联审批事项系统网络申请提交顺畅,联审平台受理、材料流转、业务系统办理均正常。三是做好全过程企业服务。做好项目招商洽谈、规划选址、供地、报建“全过程领办”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拍地、办证等工作,推进产业项目“五证联发”,实现“拿地即开工”。
14.行政许可准入事项有部分未实现全流程网办的整改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二是完善网办功能。进一步完善事项要素信息、网上申办功能配置等。
15.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中“免申即享”项目不多,个别政策申报服务未整合上线的整改
一是扩容“免申即享”事项清单。梳理各部门惠企、人才政策,推出“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并上线政策兑现平台。二是深化“免申即享”改革。凡符合条件的“免申即享”事项,一律自动纳入“免申即享”事项清单。三是推动人才、农业政策纳入统一平台管理。梳理惠企、人才政策,推动政策兑现事项全量上线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系统。
16.区惠企政策申办流程不够简约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申办流程审核。申报指南中的审核流程原则上不得设置“镇街初审”环节。二是提升政策兑现效率。推出政策兑现“免申即享”事项,加强对超时审核等监管,对超时审核进行督办,严格落实兑现办结时限制度。
17.部分惠企政策未经平台公开、部分政策未做解读,企业反映政策难掌握的整改
一是规范网站政策文件公开。重新梳理惠企政策,推动相关惠企政策和政策解读材料在区政策兑现平台公开。编制发布、动态更新产业促进政策简明手册。二是加强对“专精特新”等政策申报的指导。鼓励政策对象自主申报,避免企业委托第三方申报产生额外费用。
18.一些事项如开办餐饮店缺乏规范流程指引的整改
一是完善开办餐饮店流程指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我要开办餐饮服务”一站式办理主题套餐。二是推进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涉企服务的工作机制。
19.一些窗口人员落实“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提高窗口办事服务满意度和办事效率。二是提升业务规范。细化窗口收件标准,明确材料审批要点,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开展企业注销登记等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开设广州增城政府网视频号,指导企业群众办事。
(三)关于企业经营发展环境有待优化方面
20.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市场准入标准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清理。目前,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均已废止。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管理。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相关情况纳入公平竞争审查相应督查考核内容。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流程监管。制定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交易壁垒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
21.个别“事转企”单位参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管。严格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公平性、预算金额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治理。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整治妨碍公平竞争问题,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2.在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中综合指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整改
一是聚焦短板加快提升。建立多种违规情况反馈归集渠道,加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宣传。二是坚持以案为鉴促提升。定期跟踪上级关于违反市场准入清单案例通报,公开征集违规情况,做好违反市场准入清单案例排查归集。三是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增心办”政务服务品牌,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23.公交线路车次少、企业员工停车难、移动通信网络差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动态优化公交线路车次。制定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工作指南,结合群众诉求动态调整公交线路安排和车辆发班频次。二是多措并举破解停车难题。新增路边泊位,规划建设临时停车场,增加临时二轮车位。加强停车场运营管理,督促经营性停车场数据共享。三是新建一批基站,完成百花古寺、香山大道等基站建设。
24.部分区域水、电、路等设施末梢不畅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动路网畅通。新开通临江大道(增城段)、西宁路(东洲段)及东洲大道等市政道路,解决新塘镇南北主干路茅山大道修通进度滞后问题。二是保障企业要素需求。依托政企服务平台收集企业关于水、电、路等需求,及时研究解决,为企业纾困解难。
25.全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尚未编制,一些变电站建设未与园区发展同步推进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各片区空间详细规划均已开展电力设施现状摸查及电力设施规划。二是启动全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加快宁西街、中新镇、石滩镇推进部分变电站建设。
26.一些二手房东违规加收电费比较严重,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违规加价水电费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做好政策宣贯。指导各村社、各收费主体规范电费收费行为。三是加强执法检查。组织水电费加价问题摸排,引导房东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规范转供电收费协调联络机制,指导各村探索将“电费不加价”纳入村规民约,规范电费收费管理。
27.2023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涉中小企业申请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到位率较低的整改
一是推进执行事务中心高效运行。强化执行事务中心集约管理、材料收转、咨询接待、网络查控、案件分流等执行事务性工作,案件进行执前督促程序已成为常态化。二是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四)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待深化方面
28.在未充分研究论证、征求意见情况下为市场主体加装监控设备,实际效用不佳的整改
一是提升监管精准性。派驻人员到智慧监管中心开展实体化办公,实时视频监控和网络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派单交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二是推动收费优惠让利于企。协调电信公司落实监管资费优惠政策。三是坚持业户自愿原则。业户可自愿选择安装或退出智慧监管系统。
29.对工业园区海绵城市建设缺乏科学统筹的整改
一是综合考虑企业实际。“一企一策”推进工业园区海绵城市建设,对符合有关文件中规定的直接豁免或可申请豁免的指标要素开展指标豁免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建设指导。组织培训会,帮助企业理解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和标准。三是及时调整指标要求。梳理全区未按市有关规定调整指标要求的项目清单,及时通知清单企业海绵城市指标调整情况。
30.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的整改
一是加强培训。督促各单位通过培训讲座、跟班办案等多种形式传授执法实务技能。二是精准执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免罚、减罚相关规定的培训,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理解运用。三是强化考核。设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考核指标。
31.村社违规向辖内企业收费的整改
一是全面开展整改。解决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公权私用损害集体利益等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财务收支等与群众利益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开。二是严肃查办乱收费行为。三是加强干部管理。通过正面引领、反面警醒引导全区村社干部正确履职。
32.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强线索排查、案件查办、问题整治。抓好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典型案件。三是制定干部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措施、亲清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督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践行“十要十严禁”。
33.城市副中心中轴线项目对应的土地房屋征收未因项目长期未实施同步调整的整改
2024年3月30日,解除中轴线项目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限制,自2024年4月1日起恢复办理该处不动产的转移、抵押等登记业务。
34.开发区新耀北路连接创业大道平交口路段高压线塔基占道导致交通拥堵的整改
一是组织立行立改。优化塔基占道交通疏解方案,完成高压线占道影响交通迁移整改。二是着眼能力建设。推进优秀施工工艺标准化应用,优化施工现场安全、组织调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建设项目长期围蔽困扰群众交通出行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监管检查,提升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35.窗口单位受理解决企业诉求不力的整改
一是完善超时办结预警提示功能开发。开发电子证明系统“临时经营场地证明”超时办结预警提示功能。二是做好通报整改工作。定时通报“临时经营场地证明”办件情况。三是压减经营场地证明业务审批时间。
36.企业名下不动产面积变更登记事项办理超期的整改
一是做好服务指引工作。会见企业代理人,就办理手续流程、申请材料等方面内容向其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和指引。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
37.企业申办法拍所得地块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整改
一是加快解决项目用地交付问题。与企业对接沟通,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二是协商确定处置方案。查清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对土地来源合法性作出判断。三是完善司法处置核查制度。对涉及裁定过户、司法拍卖等司法处置的土地和房产,全面核查地块和房产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合理的司法处置建议。
38.统筹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
一是科学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检查对象相同、检查内容相似、时间相近的事项整合为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二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增城区首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为企业监督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提供渠道。三是精准有效走访企业。按企业规模、类型由不同部门负责开展走访,收集企业诉求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集中整改,我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长期整改项目仍需要继续推进。我区将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突出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突出转变作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坚决查处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执行政策简单化、搞“一刀切”,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
(三)突出标本兼治,以过硬的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增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增城重大发展平台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分类施策推进巡察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同类问题,全面抓整改落实,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增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32829089;电子邮箱:zcdfzf@gz.gov.cn。通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区行政中心4号楼317室(信封请注明“对增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11300。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