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批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缴、免缴用人单位名单作出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增城区残联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必须用手写),不签署真实姓名的或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批准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缴、减缴、免缴用人单位名单.xlsx
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肖玉瑜,联系电话:8274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