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立足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对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支持分期缴纳,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精准助力市场主体稳健发展。
惠企利民措施实施前,企业在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后,若涉及出让金补缴的,须在30日内一次性缴清。对于辖区内不少大体量开发项目而言,补缴出让金金额较高,短期内大额资金支出,极大挤占企业流动资金,给项目建设、企业经营资金周转带来不小压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推进速度。
惠企利民措施实施后,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可在一年内分期缴纳。具体而言,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应缴总额的50%,须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30日内付清,余款在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相应利息。
企业普遍反映,该项惠企利民措施不仅降低了项目前期的资金门槛,有效盘活企业流动资金、缓解阶段性经营压力,更给予企业宝贵的发展缓冲期,使其能够将更多资金优先投入项目建设中,避免因短期资金链紧绷影响开发进度。
下一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将持续聚焦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落实惠企政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以精准、暖心的自然资源服务,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