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自入选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积极推进“农地入市”试点项目顺利落地。为确保入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城区事先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并完成村集体决议。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机制路径,研究编制《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试行)》,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
该细则共6章19条,包括总则、征收比例、征收缴库、使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明确征缴义务、设定差异化征收比例及完善征管机制。
一、明确征缴义务。由增城区财政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组织征收,确保出让方、作价出资(入股)方及再转让方按时缴纳,明确征缴主体与义务,有效保障村企利益的同时,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设定差异化征收比例。以村集体及村民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中所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大体平衡为目标,充分考虑不同用途、区位、价值差异,采取差异化征收比例,既保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完善征管机制。设立入市资金财政监管账户,实行专户代缴、细化缴纳流程、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透明、高效使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增城区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有助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程序,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